彰显法律规范,订立遗嘱须知
秦律师:
前几天我爷爷拟了一份遗嘱,遗嘱内容表示爷爷要将自己的一处房产留给我继承。由于爷爷年事已高,根本无法亲自手写遗嘱,爷爷找到我,要求我按照他说的输入电脑,然后打印出来,爷爷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,我作为见证人在上面签字。后来我听一个朋友说该遗嘱可能会有些问题,请问,爷爷立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?如果没有应该怎么做?宏先生
宏先生:
你好!你爷爷的此份遗嘱为代书遗嘱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有见证能力的见证人在场见证,所以,你爷爷的该份遗嘱是无效遗嘱。
我国《继承法》第十七条规定:“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......”依据你的来信,该遗嘱由你爷爷述说,你输入并打印出来,你爷爷的该份遗嘱应当是代书遗嘱,而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所以你爷爷的该份遗嘱在形式上不合法,该遗嘱为无效遗嘱。该法同时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;继承人、受遗赠人;与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。可见你作为继承人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。如果你爷爷要继续采用这种方式订立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有见证能力的见证人在场,最后由你爷爷和见证人签字,注明年、月、日,这样遗嘱的形式才符合法律规定。秦希燕
2009-09-15 04:13:36